你会为了一个承诺而舍弃家人吗?你会为了一个承诺而失去儿子的监护权吗?你会为了一个承诺而冒着失去事业的风格吗?你会为了一个承诺而失去自由吗?不要轻易给我答案,不要,把这个问题留在你的心底,答案也是如此,因为,只有当您真的亲身经历之后,您才能给出真正的答案……
在《真相至上》中瑞秋做出了她的选择,为了坚持自己的原则,为了保护线人,而舍弃了所有。她说,如果在开始时我就知道那篇文章能够让我离开自己的孩子,我或许不会写出那篇文章,但是道路已经选定,我已经走上来,现在如果我放弃,如果我供出线人,对那个线人来说,将是致命的,将永远背负着特工的死亡。如果用电影中的话评说瑞秋,律师在大法官面前的述说最为恰当:“我曾经告诉瑞秋,我是为她辩护,而不是原则。但是,让我真正认识她时,我才发现,原来对于高尚的人,原则和个人是没有差别的”。我们总是在大呼小叫着原则,却又永远的将原则与个人分开,好似原则不过是远在天边的白云,我们如此熟悉,却如此遥远。我们声称着诚信,坚守承诺
1、任何一个合格的记者 都要准备好为了坚持他们的原则 而承受牢狱之苦。这部电影越看越觉得,作为一名记者,坚持保护情报人的原则没有错,政府的强大压力压迫不倒她,但是同时作为一个妻子,作为一个母亲,来自丈夫和孩子的压力却让她百般痛苦,但是她还是坚持下来了,被300多天jail,2年的prison。
2、一个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原则,离开了自己的家人,进了监狱,然后人们用他的名字作为节日名;一个男人离开了自己的孩子去参加战争然后人们为他树立了一座纪念碑。现在一个女人做出了同样的事情,但她就是一个怪物。
3、一个人可以获得很好,受人尊敬,做慈善事业,但是最终能参加他葬礼的人数是由天气来决定的。
4、律师态度的转变:
“听着,也许你不希望把你的儿子牵扯进来,但是我必须这么做,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在保护Rachel Armstrong,不是你的原则。”
“不久前,我因为Rachel Armstrong的案件开始感到个人压力。我告诉她,我会代表着她本人,而不是她的原则。直到我见到她,我才意识到,对于真正了不起的人来说,人与原则是没有区别的。”
其实这是个与中国现实很遥远的故事,或者说与目前中国世界里无法发生的事情,the dream,在我们小的时候从小的教育我们要有原则,等我们长大了,原则呢?!!?? 只会被残酷的社会猛兽吞没,我们为了生存,晋升,变了太多太多,从小的准则,原则,理想,都慢慢的离我们远去。 nothing but the truth, kate的坚持让我流泪,现在我们生活在大都市(shanghai、beipin、guangzhou ……)中的人,我们的教育是什么????
我们变得越来越面目全非,繁华的城市、光鲜的人群,丑陋的内心。
回过头来讲电影,其实这个背景发生在美国911之后对人权的侵犯的讨论。就是新法和宪法的第一修正案的严肃性讨论。老美还是讲究人权的。至少比我们的国度强的多。中国的城市拆迁条例就是很好的反映了这点。
看完了电影结尾,总感觉这个结尾让电影变假,就像是高中写作文强行要加入一个高尚的主题才是好作文。说下我对电影结尾感到不合理的疑惑,希望有高人解惑。
1.首先全片都在渲染 艾瑞卡 特工的身份是如何机密,甚至泄密属于叛国罪,但却从3、4岁的女儿口中泄露了呢?难道一个特工不知道小孩是不可能保密的吗?特意跟女儿说下自己是特工,好让女儿骄傲?如果是无意泄露的,那她也负有保密不严的责任
2.女主的选择好像故意就是要让自己显得崇高伟大
原本以为是一部揭露政治黑幕的电影,最多给到四星,结果一路看下去,与我却是一部拷问心灵的电影,果断给到五星。
剧情开始并不复杂,当女主拿到揭露政治黑幕的材料,经过报社内部一番辩论,决定发表。在发表前,女主找到隐居的前特工、儿子同学的母亲艾瑞卡,面对面的交流,似乎有隐情,可想而知的不欢而散。随着报社文章的发表,剧情节奏加快,政府派出了强力的特别检察官,以国家安全凌驾于新闻自由,不断强力施压,女主被关入监狱(应该类似于我国的看守所吧,片中有解释)
“A man leaves his family to go to the jail to protect the principle, and they name the holiday after him. A man leaves his children to go fighting a war and they erect a monument to him. A woman does the same thing and she’s a monster. If we back down, what we’re saying, Albert?
Trust a reporter as long as she’s not a mother, ‘cause they’ll crack. The truth is, if I had known that writing the fucking story would separate me and Timmy, I would never done it. But here we are, the story’s been published and the path’s been chosen, and there’s no way back.”
因为是讲述女记者所代表的对真实的追求与检察官所代表的对国家利益的维护之间的矛盾,所以我对此片兴趣很浓厚。看过之后也很喜欢。但由于我对美国司法体制的不了解,因此对于女记者被控诉、被投入监狱,之后出来后再次被投入监狱的这个问题理解得。上次给刘乾坤同学说这影片,让他回去看过之后给我说说这个问题,至今未有联系
真相至上:2008推荐,你愿为你的原则付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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