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充分证明了,演员的演技不能拯救电影于危难。郭富城从《三岔口》之后,就以演神经质而见长,不管怎么说吧,演技横向对比的话,比刘德华强。可但是啊,评论都纠结在评分过低,郭富城演技没有问题上。咱们姑且认定演技是爆棚OK的。不管算是心理惊悚片还是悬疑片,节奏都是不合格的。悬念包袱全程失效,以至于后期的转折和包袱全都呲花了。看到三分之一,结局是什么,都没有惊喜可言,这是电影节奏上的灾难和失误。就是俗话说的,不好看。没意思。剩下的汤汤水水再好看,也白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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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港版《杀人犯》的三个发行公司。
最近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无意中又看到这部《杀人犯》, 不料误打误撞的《罪与罚》(内地版),大量的删减,让原片晦涩难懂,一个硬安插上的结局,把观众当猴耍的感觉,原来是场梦魇......
当年看到《杀人犯》(murderer)时,没有抱着任何意图,既不是冲着导演,也是不是冲着演员,事实证明,往往越是这样越能看到很出彩的电影~
其实,看完这部片子的最大感受是模仿好莱坞同类型片子的痕迹很重,但又难能可贵的那么有特色,电影在前半部分的氛围营造上相当成功,泰哥出事前的最后一个电话、死者背后的动物图案、死者唐美好脸上的钉子、那张小时候和邻居的合影、还有幽灵一样的乞丐......这一切都是让人沉溺在抑郁里,让人无法自拔,找不到出口,看不到真相。
于是人类的各种黑暗本质被展露无疑,在阿鬼失救时,处于弱势的阿鬼仍然要揭发他的“罪行”,那一刻的凌光失去了仅存的一丝理智,变身恶魔,没有了以往正义到底的形象
看到神经质的主人公就想拉出来打一顿。
看到电影里那些碰到危急或者不被理解时就歇斯底里的主人公,就一肚子火。
直接拉出去弄死得了,哪来那么多废话。
这编剧得TM具备多么变态的心里才写的出这些!!!
能拍成电影的杀人犯,一般都不是简单地为情为钱为报仇而实施犯罪,他们不但连环犯罪,而且还要么变态血腥如《沉默的羔羊》、要么与警察做游戏为乐如《证据拼图》,要么以某种密切的关联杀人如《七宗罪》,层层迷雾中的犯罪过程和心理,才有警匪之间较量的快感,输得彻底,赢得畅快。
真实生活中,即使是高智商的杀人犯,逻辑也不一定完整。但既然拍成电影,上升到艺术的高度了,整部电影的逻辑就必须要完整,至少说得通。港片《杀人犯》,逻辑关系还算能理顺,但似乎跟日本推理小说鼻祖江户川乱步的小说的虎头蛇尾如出一辙——犯罪过程复杂迷离,解释过程简单轻松。其实,方案和执行之间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一些有关的细节是必须交代的。
提问1:仔仔平常是怎么跟乞丐阿孟联络的?没有手机,基本靠吼?尤其是凌光带仔仔去游泳那天,事先没有人知道,仔仔如何通知阿孟来家里杀凌光妻子的?这是即使阿孟头天到仔仔学校来找他也无法预测的。
提问2:按照电影前半部的逻辑,杀人犯下手的全是凌光童年照片上的人。凌光妹妹回国后,她应该被列为下一个个被杀对象
“杀人犯”被逼疯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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