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徒弟出任务,前脚告诉他如果要讲感情养只狗吧。后脚看着对方举枪,却因平民而下令不射击。你是特工,不是警察,如果要保护所有市民的安全,是根本无法完成任何任务的。当然电影为了给主角塑造高大全的形象,就让他即技能满点,也善心满点也是常事。但往后看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几年后已经退休安享晚年的特工。突然被老搭档找去营救自己前妻。首先作为前妻的招募人,他退休的时候应该带她一起,当然除非那时候已经变前妻了。不过既然那时候都不想着,又这么多年不闻不问,现在何必拼了命去救。
而更为匪夷所思的是他的老搭档,作为一切的幕后黑手,常年和男主搭档的他,应该是最了解男主能力的人。他居然费尽心力去找一个这么难对付的人来坏自己的事。也是为了拍部电影,把自己都豁出去了。
男主杀了狙击小队后发现徒弟,应该马上明白是中情局的事了。而后再次遇到徒弟追捕,毫不犹豫的将其他追捕人员杀死。那些也是CIA的青年才俊啊,和他徒弟一样也是听命于上司命令,却如此就能轻易击杀,这还是那个为了平民,宁愿自己被歹徒枪击
我承认我是应为皮尔斯布鲁斯南去看的,但是这部影片突破我原本对美国谍战片的印象,不是一味的血雨腥风以及个人英勇主义的,故事情节紧凑,节奏很快,让人一看就不想放下的感觉,当一个从CIA里面退出的人,本来可以开始享受人生的新生活,却又因为CIA的问题,与老东家对峙,画面感很强,而且皮尔斯的身手还是很棒呀,看不出已经六十出头,演技绝对没有问题
传统特工片,涉及美国政府和俄罗斯总统的大格局,老特工金盆洗手后又被牵扯到和CIA的对抗中,还不错值得看看。
全片最大亮点应该是男主和男二的颜,老007不改当日风采越老越有男人味,男二酷似《速度与激情》里刚去世的那位小鲜肉。
片中多次出现枪爆头刀割颈的血腥场景,视觉刺激性较强。
《十一月杀手》的小说原著出版于1987年,那时007系列的制片人布劳科里正试图说服布鲁斯南出演这个王牌间谍。那是布鲁斯南作为银幕绅士风采最足的年代,反倒是后来真演占士邦时已有些老态。看那些职业生涯跨度大的演员,越发体会出岁月这把杀猪刀的吹毛断发和一视同仁,年过六旬的布鲁斯南在本片下垂的眼角,臃肿的双颊,扭头时皱出好几圈的赘肉,使沉迷在他当年勃发英姿中的影迷们失望地宁可去看老片压压惊。电影不但配上个小鲜肉跟他抢戏,更讽刺的是小鲜肉秀脸蛋秀身材,引得美女投怀送抱,抢去了原本是007专利的床戏。
布鲁斯南饰演的老间谍从77年一直干到08年,比任何一任007都干得久,不过烧钱的本事远逊诸任邦德。这个间谍很蓝领,开休旅车,站电车,顶级享受是擅闯民居坐沙发上喝酒,估计一辈子都没公款享受过五星酒店几次,难怪老是不满大吐F词,把一部没什么暴力的电影生生顶上了R级。要寻找邦德的踪迹也不是没有,俏皮话是一大亮点,“防弹衣可防不了被爆头。”“反正我头痛也挺久了。”“所有朋友都想杀你吗?”“到头来都会
《谍影特工》很好的谍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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