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发展至此,书信这玩意已经基本绝迹。公文性质的信件可能还能苟延残喘几年,一种叫做情书的文学体裁已经几乎被抛弃。想当年普希金,拜伦,王尔德一个个滥情种子把无边的才华和不可控的欲望喷薄于信纸之上,潇洒地用舌尖润润信封的一端,小心地滴上一滴滚烫的红蜡,递给带假发的仆人,叮嘱他一定要交给那个牵他的魂绕他的梦的可人儿,然后要做的就是,倒上一杯苦涩的寂寞酒,等待回音,等待让人无处可躲的思念和焦虑来临,把爱情注释的越来越厚。
现代人的毛病就是凡事喜快不喜慢(除了在床上),一句情话,几声蜜语,若不能趴在爱人的耳际娓娓道来,势必会掏出手机,
痉挛般的猛按,最后点上:只发送不保存。几微秒之后(可以忽略不计)那边手机在裤裆一侧叮铃铃乱响,或者在胸口叮铛铛猛振,掏出一看:安红,俺想你,俺想你想的想睡觉。人再不会思念,也不所谓神秘,更不愿意等待。相识的人速速相爱,相爱的人速速相×,相×之后速速相离别,离别之后速速相忘。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们推崇遗忘,鄙视等待。
模型
《街角的商店》VS《电子情书》现实世界与信件空间阴差阳错 原来真爱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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