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知道《在路上》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大学看了一篇某个民谣歌手写的文章,讲他年轻时候多混帐后来看了一本改变他一生的书,就是这个《在路上》。
后来独立音乐人越来越多,某声音的某所谓摇滚导师选的学员也都喜欢在描述自己梦想的时候加上“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跟《在路上》这本书的交情也越来越深。
再后来豆瓣阅读这本书打折就顺手买了,一晃大概两年过去了书读了十分之一不到。也不是没时间读,就是读不进去,一直不明白这种小学老师叫做流水账的文章为什么受这么多人追捧。
直到昨天,在家里网速不好的情况下,把看了一半的这部电影终于看完了。在快要结尾的地方,赛尔躺在墨西哥某个小旅馆的床上生着病做着噩梦的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这个故事到底是在讲些什么了。
故事的两个主人公,迪安和赛尔,就像一个好孩子和一个坏孩子,好孩子平时被束缚的不耐烦了,就跟着坏孩子放荡了几次见了见不一样的世界,可最终好孩子还是在大家眼里迷途知返,浪子回头,而坏孩子就永远自甘堕落,被人遗忘。
不管你以前怎样,只要你年轻过
我第一次听说《在路上》,是在一个叫秋薇的女主播的广播节目中。她简单的提了一下这本书,也介绍了作者Jack Kerouac的生平。也许是因为在深夜临睡前,听得我迷迷糊糊,只是记下“在路上”和“垮了的一代”。再次遇见这本书,则是在小说《血色浪漫》中。
电影拍得跟我想象中的差不多,一段接一段充斥着大麻和性的旅程。现实生活中,我们总对自己未曾尝试或者挑战道德准则的行为和事物感到好奇和刺激,对于擅长此类事物的人感到佩服和仰慕。这种毫无责任感的生活方式被暧昧地称为潇洒和随性,这些人被你昵称为成熟或是潇洒。很多东西偶尔尝试一下也许无伤大雅。但大麻的快感无法长久,混乱的性关系替代不了一生的伴侣,再持久的旅程也终有结束的一天。在路上的人们,享受当下的同时,考虑下旅程的终点在何处,自己的明天在何处…
《血色浪漫》被称为中国的《在路上》。不得不说,都梁的确把“在路上”提升了一个层次。与纯粹放浪形骸的美国生活不同的是,都梁更愿意看到中国人“在路上”不断体验不同的生活状态和社会角色。主角钟跃民的一生,就是不断的角色扮演
爆款冒险片 《在路上》:寻找,以至于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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