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这么大虽然刘欢的“千万里我呼唤着你”早就深深刻入了脑袋但是我却一直没想过要去看这部剧,因为第一我觉得北京人离我生活圈子太远,第二我对纽约没有什么向往,就这样我这个80后和这部电视剧整整错过了18年。
18年之后我在美国硕士毕业远远的逃离了纽约所在的西海岸来到了阳光之城洛杉矶给一个学历比我低,张得没有我男朋友帅,没有我爸有钱,比我弟矮的老板打工。然而他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这部“北京人在纽约”当然他不是北京人也没有混过纽约,他只是和里面的姜文一样来美国的时候是个什么英文都不懂的“文盲”。
很多年过去了,虽然他的英文还是很不灵光但是他已经有一间公司,自己美名其曰CEO,有一批为他卖命的廉价劳动力,有那么一些没了他就会很头疼的客户,还有一笔数目不小的存款。
他说这片子太TMD真实了。
然后为了进一步了解我老板的心路历程,我决定撇开新出的日剧不追,来补习这部18年前落下的功课。
然而看了第一集之后我就想说这电视剧拍的太TMD黑暗了。
怪不得说当年播出之后出国人数骤减呢。
1993年《北京人在纽约》首播的时候,我12岁,读初中二年级。这部剧给我留下的印象是:
阿春是个坏女人,第三者插足破坏了人家的感情,骚浪贱。被美帝腐坏堕落。
郭燕儿温婉贤淑,被始乱终弃,幸好遇到一个对她很好的美国人娶了她,在纽约当了阔太。
王启明是陈世美,出卖人格换得在纽约的人生。
宁宁到美国后疯了。
纽约是世界的中心。
前几天,我把21集《北京人在纽约》重看了一遍,下巴掉了无数次,起初不懂为什么我少女时代的记忆与剧情如此满拧,因为,今次发现的剧情其实是这样的:
阿春独立自强,有脸有胸有脑子有胆识,可以作为任何一个现代女性的典范,永远将命运握在自己手里,总之,一个大大的赞。重要是,她没有第三者插足。
原来郭燕儿不是被抛弃的,典型绿茶婊、小公举、傻叉。半推半就地跟王启明离了婚--迅速嫁给美国人--莫名其妙地跟王启明出卖了美国丈夫导致美国丈夫破产--不陪在破产的丈夫身边帮他度过困难而是以受害者姿态思考爱情离家出走--女儿到美国说恨她
《北京人在纽约》终于看完了。心很沉。
哪个发达了的人未曾拼过命?问题是,过劳死是随机的。心高命薄的崩了,命大的活着。生活的选择是一场赌博。
王起明就得配阿春。
是纽约激发了王起明在国内被埋藏的赌性,而这赌性是郭燕不能理解也没有的。 刚来到纽约,看着曼哈顿繁华的夜景,初次激发王起明的野心,他兴奋地想象自己是个指挥家,陶醉地指挥起来,可以看到他操控的欲望。而郭燕只是静静地坐在那,一言不发。王起明初到纽约,想当爷的他和谁都有冲突,包括阿春。郭燕,和谁都没冲突。在王起明自己设计毛衣图案时,郭燕对他说,必须按着客户要求的图案来做。王说这是天才的作品,郭燕却觉得自己的丈夫不成熟——生活已肌寒交迫,王起明却在做梦。于是她改嫁给了David,那里有现成的别墅、车子、身份。只有和王起明流着同样血液的阿春看到了投资机会,也知道王的聪明加上个性会在纽约发财,帮了王一把。
王起明大叫着不想当孙子,就想当爷,郭燕劝他安份回去阿春的餐馆打工。王起明在最困难时向阿春提出辞职,阿春却说早把工钱准备好了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一段红极一时的台词,成为了很多中国人对于美国的最初印象,到底是天堂还是赤裸裸的丛林法则,27年来,仍然被无数的观众用自身的经历不断地践行佐证。
27年前,影帝姜文演绎了他平生的第一部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根据中央电视台的统计,这部剧在播出之后,收视率一度达到了67%,可以达到和《新闻联播》相当的程度。
可以说是万人空巷,这样的盛景30年来都是极其少见的。
在之后
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揭示了第一代移民与自我身份决裂的悲剧。
王启明,一个原本可爱的、有梦想的、有尊严的北京音乐家在生存需求的面前迅速跪了下来,纵然幸运地换来了金钱,但就像阿春所言,“变得平庸了,没有了锐气”。当阿春在聆听王启明交响乐演奏而热泪盈眶时,仿佛时隔多年又见到了那个在餐馆洗着碗却顶天立地、傲慢的他,而王启明却在一阵沉默后,只剩下感慨这场“陪玩”花费了将近5万美元,钱成为了意义的衡量标尺,他甚至掰断了女儿宁宁多张价值10美元的黑胶唱片,叫喊着“有钱再买”
27年后第二次看北京人在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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